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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姓男子為保護妻兒傷小偷致死,遭法院判兩個月徒刑。 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何姓男子前年10月25日晚間與懷孕的妻子返回台北市北投區住處,他進入浴室發現張姓竊賊躲在門板後方,對方揮拳後衝出浴室,何攔住小偷後兩人一陣扭打。何先在淋浴間推倒張,他用左手壓制張的左臉並跨坐至張的左側,同時用右手反向緊拉張的衣領,沒有注意對方呼吸困難、手部發抖且臉色發白,何等警員到場才放開小偷,但對方臉色發黑、大腦缺氧繼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。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何姓男子,但他否認犯罪,辯稱小偷潛入他家躲在浴室,他妻子懷孕,怕對方衝出浴室對太太不利,當時情況緊張,他是正當防衛。一審法院認為,何應能注意小偷當時喘不過氣、臉色蒼白,他卻持續壓制對方,不能認定沒有過失,法官依過失致死罪判何3月徒刑、可易科罰金且緩刑2年。何不服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何男符合自首減刑條件,今天改判他2月徒刑、可易科罰金,緩刑2年,全案定讞。不過受害者家屬有提附帶民事求償數百萬元,何男的律師張宸浩說,民事庭有可能參考刑事判決而判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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